1、執(zhí)行公司制定的工程造價管理制度和辦法,正確執(zhí)行和運用定額標準;
2、參與項目制造成本的編制并負責具體實施,保證項目收益;
3、承擔工程成本定期分析工作,并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和意見;
4、負責對公司委托項目組織分承包商、分供方、篩選考察和招標考核工作;
5、負責工程變更洽商索賠工作;
6、負責項目合同的草擬,參與合同的評審與簽訂,并負責合同的交底工作,合理轉移總包風險:
7、參與與業(yè)主的承包合同談判和合同評審;
8、負責組織管理項目工程量計算、預算報價工作;
9、負責項目經(jīng)營報價、進度款申報與審核、結算及工程竣工結算的組織工作;
10、積極與業(yè)主、設計、審計、監(jiān)理和分承包商的溝通協(xié)調(diào),組織工程索賠和反索賠,分包分供結算、工程款結算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