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(yè)本科及以上畢業(yè)生;
2、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(yè)和技能條件。應聘教師要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;(所有應聘教師的教師資格證學科與所學專業(yè)一致)
3、遵守憲法和法律,熱愛教育事業(yè)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,自覺遵守《教師職業(yè)道德規(guī)范》,有較強的事業(yè)心和責任心;
4、熱愛教育事業(yè),認同民辦教育;有較強的愛心,責任心;具有團隊精神,善于接受新理 念、新事物、新方法;
5、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,身體健康,無傳染性疾病,無精神病史,五官端正,語言清晰。
6、性格外向,有親和力以及較強的溝通表達能力,思維靈活,課程生動活潑; 懷揣教育夢想、有愛心、能吃苦、善于學習,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,能在學科組中互促互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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